我很喜欢特别,总不喜欢和别人一样。
你可以说我想要引人注目,你可以说我吃醋别人的目光,我也不介意,我清楚明白自己。
我不喜欢当代替品,我要做唯一的非卖品。
我觉得没有意义地委屈自己,满足他人,我更不稀罕因此而得到某些奖励。
这就如“鹤立鸡群”的道理一样。
如果大家都一样,没有人会被记得,更难分辨。
这就是为什么老天爷创造一样的人类,却不一样的我们,让世界如此特别美丽。
或许因为这样,我喜欢起特别。
是性格的关系吧!我喜欢新鲜,尝试,贪玩,哔哩吧啦吵个不停!
因为,体验,是一种感觉,让人们觉得自己还活着,应该活着。
敷衍的感觉,真的不好受。
心,感觉不到那种感动和触动,一切的意义也没有了。
就好像你的出席和出现都没有影响,通知和邀请你的到来只是纯粹一种礼貌的顺便。
现实让人们感到害怕。真的,我会怕了。
身边的人事物都是冷漠无情,你把别人看得再重,别人并一定把你当什么。
或许是自己把别人家看得太重了,所以不知不觉寄望了一些希望在别人身上。
当别人不是你想象中的一样,你却开始埋怨自己和对方,渐渐地在大家之间建起了一道墙。
记得:没有谁是应该对你的好的。
或许不应该当好人,应该当一个自私的人,这样比较好过,不用顾及他人。
人和人之间,就是需要一种叫做“缘分”的牵拉。
简单来说,人和人之间没有真诚的感触,顿时都变成了touch & go。
或许,生命和人生,不是每一个都是朋友,就像你会遇见敌人一样,何况是路人甲乙丙丁?
朋友之间最后也许说再见,但別忘了最初的遇見,就是一种幸福。
人生需要多一点点勇敢,
勇敢去愛,勇敢去恨,接下來,勇敢忘記,勇敢继续。
走過以后,才会发现,
只要肯坚持下去,自己內心深處的某些东西,远比任何想像的困難都要強大。
从小我就对红色特别敏感,或许它是我幸运颜色,自然而然,我都把它放为优先权。
我因为看见身边朋友拿着太多的红,我可以选择放弃,选择其他颜色的同一个物品。
最近,我迷上太阳橙了,我喜欢那种满满的正能量和冲刺感。
最近,我也爱上紫色,它很沉重,却带着智慧的神秘,却充满着意想不到的爆发力。
无法否认,我心里还是惦记着红色的热情和勇敢, 我一样还在某处静静看着别人欣赏它的美。
谢谢对我特别的人,尤其是特别疼爱和帮助过我的人。
我,还是喜欢特别,喜欢特别的自己,享受这样特别的自己,更感恩一切的特别。
我,如此特别,我就是那么的唯一,不需要copy backup。 ^^
今天,我最想说的,就是,《特别》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